全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申報時間: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需要進行申報年審,審核確認已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未在規定時限申報年審的用人單位,均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粵財社〔2017〕51號)、《關于開展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審征收工作的通知》(粵殘聯〔2018〕32號)的相關規定,向社會公布全省各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情況。2019年用人單位申報2018年度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全省為134916人。其中:廣州市40615人、深圳市9673人、珠海市6760人、汕頭市1883人、佛山市8050人、順德區5694人、韶關市2580人、河源市1473人、梅州市2058人、惠州市8295人、汕尾市345人、東莞市17270人、中山市9833人、江門市6234人、陽江市560人、湛江市3292人、茂名市1480人、肇慶市2998人、清遠市2850人、潮州市565人、揭陽市1235人、云浮市1173人。并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5人以上(含5人)的中央、駐粵省屬用人單位,進行登報公示,單位名單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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