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殘聯〔2003〕96號
各地級以上市殘聯:
《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山區發展的決定》(粵[2002]13號)要求,促進全省不同類型地區優勢互補,協調發展,實現共同富裕。為了進一步做好我省殘聯系統的對口幫扶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重視殘聯系統對口支援工作。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存在不平衡狀況,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在各市之間也存在著不平衡現象。“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使經濟與社會事務同步發展,珠江三角洲經濟發達地區殘聯要堅持講大局,講政治的原則,把支援山區市縣加快推進殘疾人事業為己任;山區市縣殘聯要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原則,發揮內因作用,加快發展進程。雙方要爭取優勢互補共同發展,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支援和合作,推進山區市縣殘疾人事業實現現代化的步伐,早日實現全省殘疾人奔小康宏偉目標。
二、對口支援對象。原則上根據省政府“關于珠江三角洲經濟發達市與山區市縣對口幫扶的實施意見”,確定我省殘聯對口支援對象。參與支援的分別有廣州、深圳、佛山、東莞、珠海、中山等6市殘聯系統,被支援的分別是梅州、河源、清遠、韶關、揭陽、汕尾等6市殘聯系統,即廣州支援梅州、深圳支援河源、佛山支援清遠、東莞支援韶關、珠海支援揭陽、中山支援汕尾。今后,如有新的對口支援對子,省殘聯將再行通知確定。
三、對口支援的項目要實事求是,具體可行。應根據需要和本著“立足本地、艱苦奮斗、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相互學習、共同發展”的原則,并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提出切實可行的援助方案,篩選出具體、可行且能見效的項目,主動溝通情況,認真組織實施。必要時,省殘聯可給予協調。由于殘疾人事業起步晚,底子薄,支援方雖或工作基礎相對較好,或經濟條件相對較好,但仍分別面臨不少困難,因此對口支援的具體內容和方式,應根據需要和功能,由協作雙方協商確定。對于投資大、風險高的項目原則上不搞。對于有風險的項目均要進行可行性分析并且慎重決策。
四、對口支援工作的要求
(一)加強領導。雙方地級以上市殘聯指定一名領導負責對口支援工作。
(二)加強協調。對口支援雙方要在充分調研基礎上,每年年初協商制定年度支援計劃,形成工作紀要,年終共同總結檢查。工作紀要和檢查總結均要報省殘聯。(一次性的捐贈式支援,雙方共同上報情況即可)。
(三)加強檢查監督。對口支援檢查監督工作由省殘聯組織聯絡與維權部負責,組維部每年要檢查支援資金、設備、物資和任務落實情況,監督檢查雙方執行制度的情況,并對幫扶工作的基本情況予以通報。
(四)區、縣級殘聯跨市的對口支援,由對口支援的雙方地級以上市殘聯協商確定。
(五)明年(2004年)的支援計劃,雙方須在明年1月底前報省殘聯,檢查總結則須在12月底前上報。今后年度支援工作的計劃和總結,均按當年上述相應的時間上報。
, 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
200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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