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殘聯[1999]46號
各有關縣(市、區)殘疾人聯合會、工商行政管理局:
去年5月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發《關于建立和完善殘疾人服務社并進行企業法人登記注冊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殘聯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面向農村的殘疾人服務體系。我省已有61個縣(市、區)建立了殘疾人服務社,并按要求向當地工商部門辦理了企業法人登記注冊,為殘疾人扶貧解困提供有效的服務。但這項工作進度比較緩慢,有近一半的縣(市、區)仍沒有建殘疾人服務社,影響了農村殘疾人扶貧任務的具體落實。根據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在全國率先解決貧困殘疾人溫飽問題的目標的要求,各地必須加快殘疾人服務社的建設步伐,具體要求如下:
一、縣(市、區)殘疾人聯合會要依托本級殘疾人就業服務的,設立縣(市、區)殘疾人服務社;鄉、鎮設立殘疾人服務社,作為縣(市、區)殘疾人服務社的分支機構。殘疾人服務社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當地工商部門辦理企業法人登記注冊手續;鄉、鎮殘疾人服務分社辦理營業登記。
二、殘疾人服務社,是本級殘疾人聯合會領導下為殘疾人生產勞動、脫貧致富提供服務的實體,不以盈利為目的,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調查掌握本地區殘疾人勞動就業和生活狀況;組織和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家庭副業等多種形式的生產勞動,提供產前、產中、產后綜合配套服務;承擔殘疾人扶貧的日常工作,承貸承還康復扶貧貸款,并確保扶貧貸款使用到戶到人。
三、建立殘疾人服務社是殘疾人扶貧解困的一個重要措施,各地殘聯應按中國殘聯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要求,盡快建立和完善當地殘疾人服務社,尚未建立的,在接到本通知后,于今年6月底前必須建立起來,并辦理有關工商注冊手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對殘疾人服務社的建設給予支持和指導。
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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