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基本消除了絕對貧困,余下的貧困人口大部分是殘疾人,解決這部分人口的溫飽問題,是社會主義共同富裕的本質要求,是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客觀需要,也是我省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為此,依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中國農業銀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殘疾人扶貧攻堅計劃(1998-2000年)》,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廣東省扶持貧困殘疾人計劃(1998-2000年)》。
一、形 勢
(一)成績
我省從1985年開始組織實施大規模的扶貧開發,十多年來通過采取一系列優惠政策對山區貧困地區進行重點扶持和狠抓了以“千干扶千戶”為核心的扶貧到戶工作,使全省扶貧開發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在1997年底基本解決了農村絕對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提前3年實現了《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的目標。通過扶貧開發、社會保障,以及針對殘疾人特殊情況,利用中央康復扶貧貸款,開展殘疾人專項扶貧,已使我省55萬貧困殘疾人基本解決溫飽。
--伴隨著國家扶貧攻堅的深入及殘疾人事業的發展,政府和社會對殘疾人的溫飽問題更加關注。
(二)困難
--從我省殘疾人貧困戶調查結果來看,目前我省有近5萬能參加生產勞動的殘疾人還處于貧困狀況,沒有解決溫飽。
--由于殘疾影響和外界障礙,扶持殘疾人脫貧難度更大,是扶貧攻堅的難點。
--有近13萬殘疾人,雖然摘掉貧困的帽子,但他們的經濟還非常脆弱,仍處在貧困的邊緣,還需要再扶一把,送一程,否則又會返回到貧困。
二、目 標
(一)目標
經過三年左右的努力,爭取達到:
--通過扶貧開發,使適合參加生產勞動的貧困殘疾人基本解決溫飽(1990年不變價計,人均年收入500元,下同)。
--通過落實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等保障制度,基本解決缺乏勞動條件的特困殘疾人的溫飽。
--通過進一步的幫扶,使脫貧尚不穩定,處于貧困邊緣的殘疾人能夠比較穩定地解決溫飽。
(二)標準
殘疾人貧困戶人均純收入達到當地政府確定的溫飽線標準。
三、方 針
殘疾人扶貧,必須扶持到戶到人。
四、方 式
以直接扶貧為主,扶持農村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從事有助于直接解決溫飽的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家庭副業和因人制宜開展其它二、三產業。
--大力推廣小額信貸扶貧到戶的扶貧方式。
--發揮扶貧實體、基地的作用,輻射到戶、帶動到戶。
--倡導機關、單位、城鄉組織及黨員、干部和各界人士“幫、包、帶、扶”到戶。
--優惠政策落實到戶、科技推廣到戶、技術培訓到戶、生產、產后服務到戶。
--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養制度,把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保障范圍。
五、途 徑
殘疾人扶貧的途徑是:切實納入各級政府扶貧解困工作范圍,統一安排,同步實施,并予以特別扶助。
--各級政府投放到貧困戶的生產啟動資金要將能參加勞動的殘疾人貧困戶真正納入其中,確保資金戶內滾動使用、滾動發展,切實解決溫飽。
--爭取中央康復扶貧貸款,專項用于殘疾人扶貧。
--在廣泛開展的“千干扶千戶”活動中,要重點扶持殘疾人貧困戶。
六、資 金
(一)資金的來源
--各級政府安排的扶貧資金中,明確一定數額用于扶持殘疾人脫貧。
--從各級就業保障金中劃出一定比例資金有償無息扶持殘疾人貧困戶從事種植業、養殖來、手工業和家庭副業。
--廣泛宣傳,動員社會各界捐資助殘,通過社會力量籌措殘疾人扶貧資金。
--省將對中央康復扶貧貸款給予適當貼息。接受中央康復貸款的地方,要安排配套資金,并擔負扶貧工作經費。
(二)康復扶貧貸款的安排和使用。
--年度康復扶貧貸款的安排,由中國農業銀行會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計劃下達,由中國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根據下達的計劃,商省殘聯提出具體的分配使用意見,并下達有關市、縣執行。
--康復扶貧貸款可由縣級殘疾人聯合會確定的承擔康復扶貧開發任務的殘疾人服務社(實體)或扶貧經濟實體向當地農業銀行承貸承還,并確保扶貧貸款使用到戶到人。
--中央康復扶貧貸款的管理按照《中國農業銀行康復扶貧貸款管理辦法》執行。
七、組 織
--本計劃在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省殘疾人聯合會協助有關部門和各市組織實施。
--堅持以省統一組織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殘疾人扶貧工作在各級政府領導下,由各級殘疾人聯合會和扶貧辦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殘疾人聯合會,作為殘疾人利益的代表與殘疾人事業的工作機構,要把殘疾人扶貧工作作為重中之重,特別是基層殘疾人聯合會及其殘疾人服務機構,要積極配合當地扶貧工作機構,全面調查掌握貧困殘疾人狀況,參與計劃制定,協助落實扶持措施和資金,參加扶貧檢查。接受中央康復扶貧貸款的縣、鄉、鎮殘疾人聯合會及其殘疾人服務機構要做好康復扶貧貸款的開發和回收工作,幫助殘疾人選擇適宜項目,落實扶持措施,并提供配套服務,教育貧困殘疾人要發揚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精神,積極參加生產勞動,艱苦奮斗,解決溫飽,擺脫貧困。
八、實 施
(一)調查摸底
縣級殘疾人聯合會要按照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統一印制的《殘疾人貧困戶調查表》,以鄉、鎮為單位組織調查摸底,對殘疾人貧困戶逐戶、逐人進行登記,摸清殘疾人貧困戶的戶數、殘疾人數及貧困狀況,登記造冊,報當地政府和扶貧辦。
鄉(鎮)、縣、市殘疾人聯合會要按照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統一印制的《殘疾人貧困戶匯總表》,逐級填寫并報當地政府、扶貧辦及上一級殘疾人聯合會。
首次調查匯總工作結束后,每年仍須進行調查匯總,掌握解決溫飽的情況及有待進一步扶持的對象。
(二)制定計劃
各地要依據《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和本計劃的要求制定本地殘疾人扶貧計劃。要將殘疾人扶貧納入當地政府扶貧范圍,在年度扶貧任務指標中應有一定比例的殘疾人。
(三)狠抓落實
各級政府、扶貧辦、農業銀行、殘疾人聯合會,要高度重視殘疾人扶貧,切實列入議事日程,明確任務指標,實行目標管理,精心組織,狠抓落實。
(四)檢查驗收
--各級政府和扶貧辦要將殘疾人扶貧列入本地區扶貧工作檢查范圍。各級殘疾人聯合會要會同扶貧辦、財政局、農業銀行等有關部門對殘疾人扶貧進行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省每年組織一次檢查,2000年底組織驗收。對驗收合格,成績顯著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驗收的標準是:1、扶持資金專款專用、及時足額到位;2、項目對頭,資金安排合理,回收保證,效益顯著;3、管理制度健全、檔案齊全;4、以戶為單位核算,當年人均純收入達到當地政府確定的溫飽線標準,并能穩定解決溫飽。
(五)建立報告制度
--為掌握扶貧工作進展情況,鄉(鎮)、縣、市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統一印制的《殘疾人扶貧解困工作統計表》逐級統計匯總,并報當地政府、扶貧辦及上一級殘疾人聯合會。統計報表每年一次,要求內容完整,數字真實,于次年1月5日前上報省殘疾人扶貧解困工作辦公室,同時上報省扶貧辦。
--以地級以上市為單位,每年12月15日前向省殘疾人扶貧解困工作辦公室和省扶貧辦,上報當年殘疾人扶貧工作總結和次年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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