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殘聯、人社局、財政局、民政局:為解決本市戶籍殘疾人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問題,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對我市殘疾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給予資助,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廣州市戶籍、持二代殘疾人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二)已達到國家規定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不足,未能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參保人。
本辦法實施的下一個社保年度才符合條件申請資助的殘疾人需要有從本辦法實施的下一個社保年度起的連續繳費記錄。
二、資助時限和資助標準
本辦法資助殘疾人繳納養老保險費至其繳足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以不足繳費月份數計算資助。
不足繳費月份數=應繳費月份數—已繳費月份數(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資助標準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殘疾人,以社保部門按《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穗府辦〔2014〕66號)規定繳費標準第六檔的個人繳費部分所核定的繳費月數,給予資助,累計最長不超過180個月。
以后年度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的調整而調整。
對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躉繳、延繳、補繳條件等規定的殘疾人,按上述標準給予資助。
(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參保人資助標準對累計繳費年限不足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殘疾人,按本市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現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繳費比例,對單位繳費部分給予社會保險資助(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
符合一次性繳費、延繳等條件的殘疾人對應上述標準申請資助。
三、資助流程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資助流程1.按三類人群分別辦理:第一類:本辦法實施時正常參保并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特困資助、同時個人繳費月數累計不滿180個月的申請人。
從本辦法實施當月開始,繼續按月享受本辦法資助,標準統一調整為第六檔。繳足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累計最長不超過180個月即停止享受資助。
第二類:選擇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第六檔、第七檔個人繳費標準辦理新參保、續保和一次性繳費的參保人,其中選擇按第七檔且申請按月繳費、躉繳和一次性補繳的,均按第六檔享受資助,超出部分由個人出資繳納。
申報流程:(1)申請人提交本人第二代殘疾人證、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并填寫《廣州市資助殘疾人參加基本社會養老保險申請表》(以下簡稱“核實表”)(一式三份),在戶籍所屬街(鎮)級殘聯申請;其中選擇高出資助檔次繳費的申請人,需另外提交在廣州市開設的活期類銀行結算存折或加蓋銀行公章的銀行卡資料,并保證存款足夠供繳費劃扣。(2)各街(鎮)級殘聯受理后,于每月10日前將《核實表》提交給街(鎮)級社保經辦機構;(3)街(鎮)級社保經辦機構于每月25日前完成參保登記和繳費的錄入工作。申請人提交《核實表》后,從殘聯和社保經辦機構雙方核實通過的次月開始享受本辦法資助。
第三類:屬于集體經濟組織的殘疾人,如果集體繳費部分需要由村經濟組織補助的,首先由經濟組織到社保部門辦理參保登記,參保之后申請人可向殘聯申請資助個人繳費部分,步驟同上。
2.資金預算、撥付及清算流程:資金預算。各街(鎮)級社保經辦機構應于每月月底前將核定的資助對象的核實表和繳費明細,反饋給同級殘聯進行匯總,街(鎮)級殘聯在每年11月30日前,將本年度相關數據進行匯總并報區級殘聯。
區級殘聯于每年12月根據管理及核實的殘疾人實際情況進行統計,并編制下年度預算計劃,報廣州市殘聯匯總申報。
資金撥付。市本級殘聯將政府資助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資金全部列入部門預算,部門預算批復后,將全年市、區兩級資金劃撥到廣州市社會保障基金專戶,區級應分擔資金,通過體制上交市級財政。
廣州市社會保障基金專戶賬號信息為:戶名:廣州市財政局社會保障基金專戶賬號:440425010400031100000003002銀行名稱:農業銀行廣州市流花支行。
資金清算。每年1月31日前,由市殘聯牽頭,各區殘聯根據上年度資助的實際情況,做好上年度資助金的清算工作。超出年度預算或多預撥部分應結轉到本年度預算安排。
(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資助流程符合資助條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殘疾人,采取“先交后補”的方式,對上年度參保人進行繳費資助。
1.申請受理。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憑殘疾人證、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按社保年度的社保費繳費憑證(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或銀行存折),向戶籍所屬街(鎮)殘聯提出資助申請,填寫《廣州市資助殘疾人參加基本社會養老保險申請表》。
2.核實報送。每年7月31日前,街(鎮)級殘聯初審后,將符合資助條件人員的申請核實資料匯總報區級殘聯進行核準。
3.資金核撥。區級殘聯于每年9月30日前,根據核準資助情況據實向同級財政請款,財政部門將資金劃撥到區級殘聯,區級殘聯應于每年10月30日前按規定將資助金劃入參保人提供的本人銀行賬號。
每年11月30日前,區級殘聯應根據本年度資助的實際情況,做好本年度資助金的清算工作以及下一年度的預算安排,并于當年12月31日前向廣州市殘聯申報下一個年度的資助金的預算。
四、資金來源
按照殘疾人戶籍管理屬地原則,資助殘疾人參加養老保險經費,由市、區級按財政專項資金配套比例分擔,資金來源由市、區級兩級財政統籌安排。
五、資金管理
資助金采取預撥、清算相結合的劃撥方式,各區級社保經辦機構及殘聯應配合做好資助殘疾人參保的明細臺帳和區級資助金劃撥等日常工作。市殘聯、財政局每年年初對資助金進行統一清算預撥。
市殘聯負責資助金清算統計工作,市財政局核實資助金撥款計劃,經市人大批復部門預算后下達資金。
六、監督管理
資助殘疾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是一項惠殘工程,也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職能部門應通力合作,各司其職,確保資助殘疾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市人社局、市殘聯應致力于現信息系統數據的互聯互通。
七、附則
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屆滿,根據落實情況依法評估修訂。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徑向市殘聯反映。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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