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實施方案--配套實施方案之十五----無障礙設施建設工作
無障礙設施建設工作“十五”實施方案
無障礙設施既保障殘疾人通行安全、又便利老年人、孕婦、兒童和其他社會成員使用,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體現,是社會進步的標志。為推進殘疾人無障礙設施建設,依據《廣東省殘疾人事業“十五”計劃綱要》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一)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應配套建設無障礙設施;城市既有道路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應按照無障礙建設的要求有計劃分步驟改造。
(二)民航、交通、鐵路、教育等行業要加快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公共汽車等交通工具應逐步配置無障礙設備。經濟欠發達地區重點在縣級以上城市推行,逐步向小城鎮推廣。
(三)發展信息和交流無障礙。電視新聞加配字幕,電影、電視劇逐步加配字幕;服務行業要逐步掌握基本手語;研制、推廣適合盲人、聾人使用的通訊設備;開發無障礙設施專用產品。
二、主要措施
(一)將殘疾人無障礙設施建設納入法制建設。2002年底前制定《廣東省殘疾人無障礙設施建設規定》,并提交省人大審議立法。具體由省殘聯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研起草。
(二)至2005年,珠江三角洲等經濟發達地區鎮級以上城市主要道路、公共建筑要基本實現無障礙配套設施。廣州、汕頭市于2003年基本完成無障礙設施建設。
(三)各地在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中、要認真執行殘疾人無障礙設施有關規定規劃、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要各司其職,嚴格把關,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一律不予批準。地級以上市每年一次由政府組織建設、公安、交通、鐵路、地鐵、教育、民航、旅游、婦聯、老齡委、殘聯等部門和專家、殘疾人代表參加的聯席會議,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推進殘疾人無障礙設施建設。
(四)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無障礙設施建設的管理和監督;各級殘聯配合有關部門對五障礙設施維護和管理實施監督。
(五)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大對無障礙設施建設地宣傳力度,普及知識,有計劃舉辦培訓班、開展無障礙設施建設示范道路、示范單位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六)加強國際、國內交流,學習發達國家和地區無障礙設施建設的先進經驗。
(七)高等院校在建筑專業課程中,要加入無障礙設計內容,使建筑專業人員具備無障礙設施知識。
(八)依照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五”計劃規定,各地要投入一定經費,用于開展無障礙設施宣傳、協調、學習培訓、檢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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