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實施方案--配套實施方案之七----康復訓練與服務
康復訓練與服務“十五”實施方案
一、背景
(一)殘疾人在個人生活、學習、勞動和社會生活等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困難,這是由殘疾造成的,因此,國家在法律上規定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減輕或消除殘疾的影響和外界障礙。實踐證明,殘疾人具有極大的康復潛力他們中的絕大多數都可以通過康復訓練恢復、補償功能,提高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
(二)"八五"以來,各地進行了社區康復試點并逐步推進,組織開展社區和家庭康復訓練,提供技術指導、咨詢轉介等康復服務,殘疾人及其家庭和社會獲益良多。但全省目前社區康復的覆蓋面還不高,康復訓練和服務體系還不健全,廣大殘疾人缺乏康復訓練和預防殘疾的知識與方法,基本康復需求得不到解決。
(三)當前,我省各級黨委、政府正在積極推進社區建設工作,社區服務和社區衛生服務為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工作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為使更多的殘疾人得到康復訓練與服務,依據《廣東省殘疾人事業"十五"計劃綱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務目標
(一)全省城市和有條件的農村基本建立社會化康復訓練與服務體系,為各類殘疾人切實提供康復服務,康復服務工作實施面在市轄區達到70%、縣(市)達到50%。
(二)實施康復訓練重點工程,其中肢體殘疾人功能訓練9310名,腦癱兒童訓練1860名,0-14歲智力殘疾兒童能力訓練7450名。
(三)在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東莞、中山、佛山等市開展成年智力殘疾人康復訓練服務和盲人行走導向訓練服務的試點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社會化康復訓練服務體系
建立政府主導、部門配合、資源共享、社會參與、共同推進的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工作機制,逐步完善康復訓練服務體系。
1、組織管理
各級政府要將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工作納入當地社區建設規劃,明確部門職責,實行目標管理。
省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負責對康復訓練與服務工作進行管理,分解下達任務指標,組織考核驗收,總結和推廣康復訓練與服務工作的經驗和方法。
地方各級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協調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將康復訓練與服務工作納入社區工作中,制定工作計劃,分解任務指標,協調實施并進行統計檢查。
民政部門將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列入社區服務中,在各服務中心開設康復訓練項目,為殘疾人、老年人提供康復服務。
衛生部門要將各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康復工作納入統一管理,開展康復醫療、衛生保健和預防殘疾等服務。
教育部門結合義務教育工作,積極開辦各類特教學校、特教班,管理并指導社會辦的特教機構,為殘疾兒童特別是中、重度殘疾兒童提供教育康復。
2、技術指導
省殘疾人康復技術指導組負責全省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的技術指導,參與制定工作計劃、實施辦法,編寫教材和培訓計劃,培訓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推廣實用技術,深入基層指導,參加考核驗收。省殘疾人康復中心、省殘疾人用品用具供應站是全省的技術資源中心。
市、縣(市、區)要進一步完善并發揮技術指導組的作用,利用當地社會資源,建立相應的技術資源中心,面向基層培訓人員、傳授訓練方法、普及康復知識、提供康復服務、參與檢查評估。
3、服務網絡
以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托,充分發揮社區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學校、幼兒園福利企事業單位、工療站、殘疾人活動場所等現有機構、設施、人員的作用,資源共享,形成社區康復訓練服務網絡,使殘疾人就近就地得到康復訓練與服務。
(二)摸清殘疾人康復需求
縣、區殘聯協調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指導轄區殘疾人康復需求的調查工作,并培訓相關人員;街道、鄉(鎮)殘聯組織人員深入社區、村和殘疾人家庭進行康復需求調查,對需要康復訓練與服務的殘疾人建檔立卡。
(三)提供廣泛的康復服務
根據殘疾人不同的康復需求,提供康復醫療、心理疏導、康復護理、知識普及、殘疾人親友培訓、訓練指導、用品用具供應、康復助殘及咨詢轉介等多種康復服務。
(四)組織開展康復訓練
各地級以上市要依托本地康復技術力量,在市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內建立康復訓練與服務技術資源中心,直接提供康復訓練與服務,并指導基層的訓練站(點)、家庭進行康復訓練。
對肢體殘疾人開展以運動功能和日常生活活動為主的康復訓練,指導使用矯形器和訓練器具,并對訓練效果進行階段性評估。
對腦癱兒童按照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的原則,適時選配輔助器具,開展運動功能、姿勢矯正、語言交往、生活活動四方面的康復訓練,并對訓練效果進行階段性評估。
對智力殘疾兒童開展運動、感知、認知、語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六方面的能力訓練,并對訓練效果進行階段性評估。
逐步開展成年智力殘疾人生活自理、簡單勞動、適應社會、生活護理等綜合康復訓練服務。
在有條件的城市開展盲人在日常生活環境和公共場所的行走導向訓練。
聾兒聽力語言訓練、低視力者配用助視器及視功能訓練、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麻風畸殘者康復訓練按相應方案實施。
(五)大力開展培訓,普及康復知識
1、省、市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負責制定本地區培訓計劃,舉辦各類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培訓班,培訓師資和業務骨干,并指導縣、區培訓工作。
各縣、區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所轄街道、鄉(鎮)、社區和村康復員的培訓工作,采用集中與分散現場示范等靈活多樣的培訓方式,以實用訓練技術為重點培訓內容,為承擔康復訓練的機構至少培養一名勝任業務工作的康復員。
2、將康復訓練與預防殘疾的知識納入社區健康教育、文化教育、安全教育等之中,使殘疾人及其親友、康復員、管理人員、助殘志愿者和廣大群眾了解殘疾和康復的基本知識,樹立防殘和康復意識,掌握簡單的康復訓練方法。
四、經 費
(一)中央經費:主要用于全國工作的組織協調、制定標準、培訓人員、檢查評估、統編教材、試點工作、國家下達的康復訓練任務補貼和經濟條件相對薄弱地區的工作補貼。
(二)省級經費:按照開展康復訓練與服務工作轄區覆蓋人口每人0.15元投入,主要用于組織協調、培訓人員檢查評估、任務補貼和經濟條件相對薄弱地區的工作補貼。
(三)地方經費:市、縣(市、區)政府按照轄區覆蓋人口每年每人不少于0.15元投入經費,用于調查摸底、建檔立卡、人員培訓、組織宣傳、協調實施以及貧困康復對象康復費用補貼和康復員補助。
(四)社會籌款:動員社會力量,采取多種渠道籌集資金,用于康復站(點)的建設、訓練器材的補充、人員培訓和貧困殘疾人訓練費用的補助;各級政府和衛生、民政、勞動保障部門制定優惠政策,對貧困康復對象減免費用將康復訓練費用納入社區衛生服務基本醫療保險;有條件地區,根據殘疾人經濟承受能力,采取低償服務的辦法收取費用。
五、檢查統計
(一) 檢查
2003年進行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中期檢查;
2005年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二) 統計
按照中國殘疾人事業統計報表的要求,上報統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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